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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出台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更高奖励3000万元!

海南落户网 2024-03-09 133

为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海口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支持措施。这些措施主要面向在海口市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行业组织。

 

临床研究费用补贴

1、对于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1类新药,如果承诺在取得批件后的24个月内在本企业生产,每个项目按临床研究实际支出给予研发单位15%的一次性奖补,更高奖补1000万元,同一年度每个单位累计更高奖补2000万元。

 

2、对于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2类新药,如果承诺在取得批件后的24个月内在本企业生产,每个项目按临床研究实际支出给予研发单位10%的一次性奖补,更高奖补600万元,同一年度每个单位累计更高奖补1000万元。

 

3、对于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3类、4类仿制药,如果承诺在取得批件后的24个月内在本企业生产,每个项目按临床研究实际支出给予研发单位5%的一次性奖补,更高奖补300万元,同一年度每个单位累计更高奖补500万元。

 

4、鼓励药械研发和自主创新。医药企业在新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如果在24个月内在本企业生产,按药品品种和剂型分类,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生物制品1类药奖励3000万元、2类药奖励650万元、3类药奖励300万元、4类和5类药奖励120万元。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如支持首台套和创新药应用、支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鼓励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品种、鼓励医药企业从本市以外地区购买、转移、引进药品生产批件并在本企业生产、鼓励研究机构参与乐城研究、鼓励企业从乐城引进新药地产化、鼓励医药企业进行国际注册、支持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支持B证企业就地委托加工、给予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奖励、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鼓励企业实体化投资、支持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强药事药政服务指导等。

 

这些措施自2024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规定有关扶持奖励补助、资助等的起始时间认定,以及测算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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