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8959518

海南儋州、白沙购房新政策:购房福利,限购放宽了!

海南落户网 2024-02-20 121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引进人才购房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在儋州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2、优化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购房政策: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在儋州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同样可以享受本地居民的同等权益。

 

3、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对于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至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购买儋州市商品住房时,将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待遇。

 

4、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针对特定情况的家庭,可在现行政策规定的购买套数基础上,增加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

 

5、优化商品住房限制转让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进行转让。

 

6、优化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政策:取消了商业、办公类项目在销售过程中的“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的限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若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通知存在冲突,则以本通知为准。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白沙县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本县居民家庭可以在本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县工作的,需要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本县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2、优化调整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满两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转让,此前的限售年限为五年。

 

3、优化调整有关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的限购政策:产权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不再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4、优化调整商办类项目销售政策:在坚持不得将商业、办公类项目变相开发建设成为“类住宅”项目的前提下,对于新建和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项目,取消“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的限制。

 

5、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多孩(未成年子女两个及以上)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县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

 

6、优化人才购房政策:非本省户籍居民,属于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已在本县城镇落户的,自落户之日起享受本县居民购房同等待遇;未在本县城镇落户的,自录用之日起,可在本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房和二手住房)。

 

7、优化招商引资购房政策:自本通知施行之日后,本县重点企业的非本省户籍职工,聘期在1年以上且已在白沙服务6个月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在本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这个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如果之前的相关政策与此通知有冲突,那么以这个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