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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将于2024年1月施行

海南落户网 2023-11-30 168

《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主要目标是推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并为中国和海南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重要贡献。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建立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育开放政策和制度,打造中国教育开放发展的新标杆、中国教育改革创新试验田、中外教育交流互鉴集中展示窗口以及承接国际教育消费回流的重要平台。

 

支持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境外知名院校在试验区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可以在试验区独立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允许境外高水平企业依法在试验区独资办学;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在试验区开办专业化培训机构或者开展联合培训项目;支持与国际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教育机构、国际大型教育类企业在试验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者研究中心等。

 

对试验区招生、教学、办学模式作出具体安排。鼓励在试验区推行多途径、创新型招生模式改革,探索基于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支持试验区适度增加留学生数量,优化留学生生源结构,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鼓励办学机构招收留学生,招生比例不受限制;支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单学位自主招生。着力推进中外互鉴、学科互融、文理互通、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管理共商。创新“大共享+小学院”办学模式,办学机构共享使用公共教学楼等设施,相对独立使用专享学院楼。推行书院制,为学生配备校内外导师,探索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学分制收费管理模式。

 

对深化产教融合提出明确要求。支持办学机构、科研机构、企业等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融入科技、产业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实现“教科产城”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