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 海南落户
- 海南创业
- 海南营商环境
- 海南户口
- 海南经济
- 海南自贸港
- 海南发展
- 海南买房
- 海南教育
- 落户海口
- 海南金融
- 落户海南
- 海南旅游
- 人才引进
- 子女入学
- 海南医疗
- 海南限购
- 海南投资
- 海南自由贸易港
- 三亚经济
- 海口限购
- 海南人才住房补贴
- 落户三亚
- 海南住房补贴
- 海南房价
- 海南楼市
- 海口落户
- 三亚旅游
- 海南人才引进
- 海南人才购房补贴
- 海南封关
- 海南福利
- 海口买房
- 14类鼓励产业
- 三亚落户
- 无学历无职称落户海南
- 海南人才租房补贴
- 海南人才补贴
- 海南税收优惠
- 三亚安居房
- 三亚限购
- 无年龄限制落户海南
- 海南三亚
- 海南住房公积金
- 海南博鳌乐城
- 海南子女教育
- 海南就业
- 海口房价
- 海南人才优惠
- 海南企业补贴
- 海南创业奖励
- 海南安居房
- 海南岛免税新政
- 海南岛封关
- 海南生活
- 海南租房补贴
- 海南购房补贴
- 海南限购政策
- 海南高考
- 海口户口
落户细则
受理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55 周岁(含)以下户口在市外;
办理依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66号)
中共海口市委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委〔2018〕110 号)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资格;
3、在自有住房落户的提交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集资房购房合同(附缴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无自有住房的在实际居住地(提交租赁证或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