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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

海南落户网 2024-02-01 86

随着春季学期的临近,海口市教育局开始受理转学申请。为了帮助孩子顺利转学,特此发布此指南,以指导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一、转学条件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就读,可以申请转学。

 

2.普通高中:学生因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就读,可以申请转学。省内转学需满足中考成绩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需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原则上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二、转学原则

1.控制班额: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2.合理预期:因学位紧张,学校受理申请不代表一定接收转入,申请人应合理预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办理转学,申请人可在原学校就读。

 

3.统筹调配:对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学位的学生,若申请学校无空余学位,教育部门将根据全市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安排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视为放弃转学。

 

4.教育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三、转学流程及日程安排

1.提出转学申请时间:2月1日至2月5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向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并根据平台提示上传户籍、住房、工作等转学申请材料。

 

2.学校审核时间:2月20日前

学校将对收到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转学统筹调配的,学校将上报至教育部门进行统筹;对于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本市内或非海口户籍转学),学校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3.教育部门核办时间:2月21日至2月22日

教育部门将对学校提交的转学名单进行核办,根据空余学位完成统筹调配,并将统筹结果反馈至申请学校。

 

4.办理转学手续时间:2月25日前

转入学校将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

 

四、转学材料需要准备

1.户籍证明:学生和监护人需要提供本市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的《海口市居住证》。

 

2.住房证明:如果学生和监护人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并实际居住,则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如果租赁居住,则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

 

3.工作证明:如果监护人在海口市合法稳定就业,需要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保等材料。

 

 

五、相关说明

1.对于不予办理转学的,申请人仍可在原学校继续就读,不影响其权益。

2.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转学工作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关学校或拨打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